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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市经济委员会

 


关于开展2008年杭州市工业投资(技术改造)项目调查的通知

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、杭州商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,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,各资产授权经营单位,各区、县(市)经发局(经贸局、发改经济局):
  为贯彻落实全市工业兴市大会和市委十届二次全体(扩大)会议精神,围绕提升发展传统优势工业、适度发展新型重化工业、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“三位一体”工业发展方针,加大工业投入,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,做好2008年全市工业投资(技术改造)项目的年度衔接工作,经研究决定开展2008年杭州市工业投资(技术改造)项目调查摸底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填报项目范围和要求
  1、符合国家、省和市的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,按照提升发展传统优势工业、适度发展新型重化工业、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要求,促进装备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,能带动本地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项目;
  2、项目投资规模较大、技术含量较高,有较好市场前景的工业投资(技术改造)项目;
  3、以传统优势产业和重点行业、重点企业、重点产品为切入点,加大技术改造力度,鼓励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,提高自主知识产权、自主品牌和高端产品比重,加快产业集聚和发展,推进传统产业的技术升级和产品升级;
  4、按照节约用地、集约用地的要求,积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,提高土地利用效率,拓展中小企业发展空间,推进标准厂房项目建设;
  5、引导和支持企业在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基础上,围绕提升技术水平、改善品种、保护环境、保障安全、降低消耗、综合利用等,并结合城市发展规划,实施易地改造和产业、产品升级的项目;
  6、重点选择在建项目、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、当年可以开工的各类内外资项目以及已对外签约的技术引进项目,包括项目前期工作己具备一定深度,需解决土地指标的工业投资项目和标准厂房建设项目。
  二、填报要求
  1、各地、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、本部门企业的实际,按照“突出重点、统筹兼顾”的原则,重点选择项目规模较大、技术含量相对较高的工业投资(技术改造)和企业易地改造项目,所报项目包括经贸委、发改委立项、核准或备案的项目,其中上报的工业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应在3000万元以上。
  2、项目按续建项目和新开工或前期工作项目分类,并认真填写《2008年杭州市工业投资(技术改造)项目调查情况汇总表》(表式附后)。
  3、需推荐列入2008年杭州市重点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,请在备注栏中注明。
  三、报送时间
  请各单位于11月15日前将《2008年杭州市工业投资(技术改造)项目调查情况汇总表》(附软盘)或电子邮件报市经委投资与规划处。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杭州市经济委员会投资与规划处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○七年九月二十七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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